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會計類科
※ 應考資格: 一、年滿18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依不同招考之級別區分 .高員三級:公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者。 .員 級: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得有證書者。 .佐 級:不限學歷。 ※ 考試的時間: 鐵路人員考試,大約在每年3月上旬開始報名,預計於6月的第3個週末舉行。
(一)本考試設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 8 考區。 (二)本考試高員三級考試建築工程類科僅設臺北考區。 (三)本考試佐級考試場站調車、機械工程、機檢工程及養路工程 4 科第二試體能測驗均於臺北考區舉行。 |
※ 會計類科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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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同科目: (一)國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試題,包含:作文(佔60%)、公文與測驗(佔20%)。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採測驗式試題,包含:中華民國憲法(佔30%)、法學緒論(佔30%)、英文(佔40%)。 二、專業科目: (一)企業管理。(全申論) (二)鐵路法。(全申論) (三)中級會計學。 (四)成本與管理會計。 (五)會計審計法規。包含: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六)公司法。(全申論) 一、共同科目: (一)國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試題,包含:作文(佔60%)、公文與測驗(佔20%)。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包含: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二、專業科目: (一)會計學概要。 (二)鐵路法概要。(全申論) (三)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 (四)審計學概要。 一、共同科目: (一)國文。採測驗式試題。包含:公文格式用語。 (二)公民與英文。採測驗式試題,公民(占70%)、英文(占30%)。 二、專業科目: (一)會計學大意。 (二)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
※ 成績計算方式: 一、 本考試高員三級考試及員級考試各類科僅採筆試。
二、缺考科目,以0分計算。 三、 本考試佐級考試場站調車、機械工程、機檢工程及養路工程類科, 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第一試錄取者,始得應第二試,第二試及格者, 依考試總成績配合任用需求擇優錄取。 四、 本考試配合任用需求擇優錄取,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數,列入候用名冊。本考試以筆試 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五、 筆試成績之計算,高員三級考試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目成績以每科成 績乘以10%後之總和計算之;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剩餘百分比計算 之。員級考試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佐級考試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六、 佐級考試場站調車、機械工程、機檢工程及養路工程類科第二試體能測驗項目及合格標準如下: (一) 場站調車、機械工程、機檢工程類科體能測驗項目為心肺耐力測驗,以1200公尺跑走測驗之,其 及格標準,男性應考人為5分50秒以內,女性應考人為6分20秒以內。 (二) 養路工程類科體能測驗項目為心肺耐力測驗負重跑走,以負重40公斤砂包跑走40公尺1次測驗之, 其及格標準為20秒以內。 ※ 薪資俸給:(實際薪資,以錄取後分發報到單位核算為準)依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臺灣鐵路管理局專用)規定,高員級約44,010元;員級約36,575元;佐級約34,320元。
(未含營運獎金、加班費、夜勤勤務津貼) |
※ 近年度錄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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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0年內無招考此類組類科人員 -近10年內無招考此類組類科人員 |